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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应永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时间:2019-01-18 00:00:00
  • 发布:组织人事处

湖卫健委〔2019〕3号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应永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局、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应永勇同志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科教处副处长(保留正科长级);

嵇冰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抄送:省卫健委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驻局纪检监察组。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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