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卫健委〔2019〕3号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应永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局、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应永勇同志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科教处副处长(保留正科长级);
嵇冰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抄送:省卫健委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驻局纪检监察组。 |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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