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卫健委〔2019〕23号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鲍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函〔2019〕6 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并与湖州师范学院会商取得一致,决定:
鲍鹰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院长;
朱鸣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兼);
温晓红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
邵学平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
冯文明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
董朝晖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
俞宏斌同志任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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