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照职责,初拟了《湖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湖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和《湖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处罚社会服务折抵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广大市民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郭蓓;电话:2760207;传真:2760206;邮箱:22552518@qq.com。
附件1: 《湖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湖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湖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处罚社会服务折抵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