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卫健委〔2019〕9号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王新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
王新利 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宣传处)主任(处长);
蔡惠琴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党建工作处)处长;
徐彬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处长;
胡小军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
翁艳艳 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科技教育处)处长、老龄健康处处长(兼);
张宝元 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处长(主任);
李敏瑶 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妇幼健康处)处长;
丁忠明 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与评价处处长;
姚学琴同志任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处长(兼);
吴小青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人事处(党建工作处)副处长(兼);
郜维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王丽红 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任思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政务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沈美蓉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妇幼健康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应永勇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与评价处副处长(保留正科长级);
姚丽娟同志任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任职的同志担任新的职务后,原任的市卫生计生局内设机构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19年4月21日
抄送:省卫健委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驻委纪检监察组。 |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