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卫健委〔2020〕4号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嵇冰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市中医院党委:
2019年1月,委党委决定嵇冰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现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根据省委组织部浙组〔2003〕13号文件精神,委党委同意嵇冰同志按期转正(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抄送:驻委纪检监察组。 |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 |
校对人: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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