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频道 >政务公开 >人事信息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王建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时间:2020-08-13 00:00:00
  • 发布:组织人事处


湖卫健委〔2020〕20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王建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王建安同志市中心医院名誉院长(聘期五年);

马岳峰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院长,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五年);

郑超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挂职二年)。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抄送:省卫委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驻委纪检监察组。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13日印发

校对人:何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