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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全面完成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交办的职业卫生核查工作

  • 时间:2020-08-25
  • 发布:监督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要求核查信息上报率低的体检机构及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粉尘超标1倍以上用人单位的函》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对辖区涉及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核查。截至目前,我市需核查的1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27家用人单位已全部核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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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核查情况,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1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针对2019年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粉尘超标的27家用人单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责令限期改正,对17家单位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还有1家单位因粉尘浓度超标等违法行为已在2020年6月由安吉县卫生监督所予以立案查处。

       下一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围绕尘肺病专项攻坚行动、尘毒专项执法行动和湖州市“蓝盾1号”等系列执法行动,对全市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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