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市政府“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促进患者病情稳定和康复,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推进健康湖州和平安湖州建设,湖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起草了《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9月16日前反馈,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联系人:王丽红;联系电话:2760037;传真:0572-2760017;电子邮箱:651295233@qq.com;地址:湖州市青太路915号。
附件:
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
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促进患者病情稳定和康复,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推进健康湖州和平安湖州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对象
(一)具有湖州户籍,已纳入社区管理,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二)具有湖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残疾人(含多重残疾)。
二、保障范围
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见附件1)。药品目录由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共同商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保障方式
(一)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编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年度预算,区县医保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支付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二)凡符合保障条件的患者,在门诊治疗时所需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本人所享有的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费用纳入医疗救助,通过医保支付系统统一结算,财政经费全额保障。其中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医疗救助资金按市财政30%、区财政70%的比例分担,三县由各县财政承担。
四、工作流程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通过信息化智慧手段简化工作流程,使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付费时对属于保障范围的药物费用实现一次结算、免费享受。
(一)本项目实施时已登记在册、纳入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区县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精卫办”)将人员名单提供给各区县医保局,直接纳入免费用药保障对象名单库。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告知后直接纳入。
(二)持证精神残疾人名单由区县残联负责提供给当地精卫办,精卫办经比对、审核后,已纳入社区管理者,直接纳入免费用药保障对象名单库。
(三)本项目实施后,新增保障对象由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每月上报区县精卫办,区县精卫办审核后报当地医保局(新增持证精神残疾人按照上述第二条执行)。由区县医保局纳入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保障人员名单库,次月享受免费用药政策。其中吴兴区、南浔区精卫办需同时将名单报市精卫办,由市精卫办每月将汇总后的名单报市医保局。
(四)对尚未纳入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含精神残疾人中尚未纳入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区县要组织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村(社区)患者关爱小组加强本项目政策宣传,动员未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参加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半年以上精神障碍诊疗记录和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署同意参加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知情同意书(附件2)。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将知情同意的患者信息录入《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区县精卫办。同时要完善健康档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实施时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成立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民生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协调配合。区县也要参照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
(二)加快系统改造。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沟通对接,分头组织市医保中心、市精神卫生办公室加快医保支付系统和医院HIS系统的改造,以实现本项目实施时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配药一次结算。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区县免费服药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既要保证每一位纳入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能享受免费服药政策,又要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弄虚作假享受政策。各区县需服药管理的重精人员、精神残疾人员实际享受政策的比例作为本项目实施的工作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四)加强治疗管理。市及各区县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机构为全市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3)。患者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指导及监护人监护下规范用药。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并做好患者社区随访和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规范诊疗服务。鉴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规范诊疗服务,原残联组织开展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救助和送医送药不再实施。对切实无法及时复诊配药的患者,在做好病情评估的前提下,由各区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协助配药的方式和途径。
附件:1.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目录
2.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3.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1
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目录
类别 | 通用名 | 剂型 | 备注 |
抗癫痫药 | 苯妥英钠 | 口服常释剂型 | |
卡马西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卡马西平 | 缓释控释剂型 | ||
丙戊酸钠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丙戊酸钠 | 缓释控释剂型 | ||
丙戊酸钠 | 口服液体剂 | ||
奥卡西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丙戊酸镁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丙戊酸镁 | 缓释控释剂型 | ||
拉莫三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托吡酯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焦虑药 | 阿普唑仑 | 口服常释剂型 | |
地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地西泮 | 注射剂 | ||
劳拉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奥沙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硝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丁螺环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坦度螺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抑郁药 | 阿米替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
多塞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米帕明 | 口服常释剂型 | ||
马普替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
帕罗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艾司西酞普兰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伏沙明 | 口服常释剂型 | ||
舍曲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
西酞普兰 | 口服常释剂型 | ||
米氮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文拉法辛 | 口服常释剂型 | ||
文拉法辛 | 缓释控释剂型 | ||
度洛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瑞波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曲唑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镇静催眠药 | 苯巴比妥 | 口服常释剂型 | |
艾司唑仑 | 口服常释剂型 | ||
硝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佐匹克隆 | 口服常释剂型 | ||
右佐匹克隆 | 口服常释剂型 | ||
唑吡坦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精神病药 | 氯丙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异丙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奋乃静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三氟拉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哌啶醇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哌啶醇 | 注射剂 | ||
齐拉西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普噻吨 | 口服常释剂型 | ||
五氟利多 | 口服常释剂型 | ||
喹硫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喹硫平 | 缓释控释剂型 | ||
氯氮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氮平 | 口腔崩解片 | ||
奥氮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奥氮平 | 口腔崩解片 | 限吞咽困难的患者 | |
舒必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氨磺必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
硫必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
碳酸锂 | 口服常释剂型 | ||
碳酸锂 | 缓释控释剂型 | ||
阿立哌唑 | 口服常释剂型 | ||
阿立哌唑 | 口腔崩解片 | ||
利培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利培酮 | 口腔崩解片 | ||
利培酮 | 微球注射剂 | 限不配合口服给药患者 | |
帕利哌酮 | 缓释控释剂型 | ||
帕利哌酮 | 注射剂 | 限不配合口服给药患者 | |
哌罗匹隆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胆碱能药 | 苯海索 | ||
抗痴呆药 | 多奈哌齐 | 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
卡巴拉汀 | 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
美金刚 | 限明确诊断的中重度到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附件2
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公历): 年 月 日
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
诊断: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 监护人 亲属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
联系电话:
本人(代表患者)同意下列事项:
①为有利于今后得到连续性的治疗和康复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规定,同意将本人(患者)在医院就诊的诊疗情况、治疗方案及康复措施建议等转至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同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收集本人(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
②同意参加居住地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并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随访和康复指导。
③本人(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及有关治疗、康复、随访等信息受到隐私保护,所有信息仅用于提供服务。
以上《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获得了充分的知情同意权。为此,本人自愿做出以下选择,并签字。
□ 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
□ 不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
签字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告知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州市精神疾病诊疗定点医院
编号 | 单位 | 地址 | 性质 | 诊疗范围 |
1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 | 精神专科医院 | 门诊 住院 |
2 | 练市人民医院 | 南浔区练市镇湖盐中路131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3 | 德清县人民医院 | 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120号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4 | 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长兴精神病医院 | 长兴县煤山镇银杏街 | 精神专科医院 | 门诊 住院 |
5 | 长兴县人民医院 | 长兴县雉城街道太湖中路66号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6 | 安吉第二人民医院 | 安吉县梅溪镇梅青路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住院 |
7 | 安吉县人民医院 |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699号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
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促进患者病情稳定和康复,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推进健康湖州和平安湖州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对象
(一)具有湖州户籍,已纳入社区管理,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二)具有湖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需要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残疾人(含多重残疾)。
二、保障范围
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见附件1)。药品目录由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共同商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保障方式
(一)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编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民生实事项目年度预算,区县医保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支付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二)凡符合保障条件的患者,在门诊治疗时所需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本人所享有的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费用纳入医疗救助,通过医保支付系统统一结算,财政经费全额保障。其中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医疗救助资金按市财政30%、区财政70%的比例分担,三县由各县财政承担。
四、工作流程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通过信息化智慧手段简化工作流程,使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付费时对属于保障范围的药物费用实现一次结算、免费享受。
(一)本项目实施时已登记在册、纳入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区县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精卫办”)将人员名单提供给各区县医保局,直接纳入免费用药保障对象名单库。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告知后直接纳入。
(二)持证精神残疾人名单由区县残联负责提供给当地精卫办,精卫办经比对、审核后,已纳入社区管理者,直接纳入免费用药保障对象名单库。
(三)本项目实施后,新增保障对象由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每月上报区县精卫办,区县精卫办审核后报当地医保局(新增持证精神残疾人按照上述第二条执行)。由区县医保局纳入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保障人员名单库,次月享受免费用药政策。其中吴兴区、南浔区精卫办需同时将名单报市精卫办,由市精卫办每月将汇总后的名单报市医保局。
(四)对尚未纳入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含精神残疾人中尚未纳入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区县要组织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村(社区)患者关爱小组加强本项目政策宣传,动员未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参加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半年以上精神障碍诊疗记录和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署同意参加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知情同意书(附件2)。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将知情同意的患者信息录入《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区县精卫办。同时要完善健康档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实施时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成立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民生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协调配合。区县也要参照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
(二)加快系统改造。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沟通对接,分头组织市医保中心、市精神卫生办公室加快医保支付系统和医院HIS系统的改造,以实现本项目实施时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配药一次结算。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区县免费服药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既要保证每一位纳入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能享受免费服药政策,又要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弄虚作假享受政策。各区县需服药管理的重精人员、精神残疾人员实际享受政策的比例作为本项目实施的工作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四)加强治疗管理。市及各区县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机构为全市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3)。患者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指导及监护人监护下规范用药。乡镇(街道)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并做好患者社区随访和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规范诊疗服务。鉴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规范诊疗服务,原残联组织开展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救助和送医送药不再实施。对切实无法及时复诊配药的患者,在做好病情评估的前提下,由各区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协助配药的方式和途径。
附件:1.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目录
2.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3.湖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1
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目录
类别 | 通用名 | 剂型 | 备注 |
抗癫痫药 | 苯妥英钠 | 口服常释剂型 | |
卡马西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卡马西平 | 缓释控释剂型 | ||
丙戊酸钠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丙戊酸钠 | 缓释控释剂型 | ||
丙戊酸钠 | 口服液体剂 | ||
奥卡西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丙戊酸镁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丙戊酸镁 | 缓释控释剂型 | ||
拉莫三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托吡酯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焦虑药 | 阿普唑仑 | 口服常释剂型 | |
地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地西泮 | 注射剂 | ||
劳拉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奥沙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硝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丁螺环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坦度螺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抑郁药 | 阿米替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
多塞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米帕明 | 口服常释剂型 | ||
马普替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
帕罗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艾司西酞普兰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伏沙明 | 口服常释剂型 | ||
舍曲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
西酞普兰 | 口服常释剂型 | ||
米氮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文拉法辛 | 口服常释剂型 | ||
文拉法辛 | 缓释控释剂型 | ||
度洛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瑞波西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
曲唑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镇静催眠药 | 苯巴比妥 | 口服常释剂型 | |
艾司唑仑 | 口服常释剂型 | ||
硝西泮 | 口服常释剂型 | ||
佐匹克隆 | 口服常释剂型 | ||
右佐匹克隆 | 口服常释剂型 | ||
唑吡坦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精神病药 | 氯丙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异丙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奋乃静 | 口服常释剂型 | ||
三氟拉嗪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哌啶醇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氟哌啶醇 | 注射剂 | ||
齐拉西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普噻吨 | 口服常释剂型 | ||
五氟利多 | 口服常释剂型 | ||
喹硫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喹硫平 | 缓释控释剂型 | ||
氯氮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氯氮平 | 口腔崩解片 | ||
奥氮平 | 口服常释剂型 | ||
奥氮平 | 口腔崩解片 | 限吞咽困难的患者 | |
舒必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
氨磺必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
硫必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
碳酸锂 | 口服常释剂型 | ||
碳酸锂 | 缓释控释剂型 | ||
阿立哌唑 | 口服常释剂型 | ||
阿立哌唑 | 口腔崩解片 | ||
利培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
利培酮 | 口腔崩解片 | ||
利培酮 | 微球注射剂 | 限不配合口服给药患者 | |
帕利哌酮 | 缓释控释剂型 | ||
帕利哌酮 | 注射剂 | 限不配合口服给药患者 | |
哌罗匹隆 | 口服常释剂型 | ||
抗胆碱能药 | 苯海索 | ||
抗痴呆药 | 多奈哌齐 | 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
卡巴拉汀 | 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
美金刚 | 限明确诊断的中重度到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附件2
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公历): 年 月 日
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
诊断: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 监护人 亲属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
联系电话:
本人(代表患者)同意下列事项:
①为有利于今后得到连续性的治疗和康复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规定,同意将本人(患者)在医院就诊的诊疗情况、治疗方案及康复措施建议等转至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同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收集本人(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
②同意参加居住地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并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随访和康复指导。
③本人(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及有关治疗、康复、随访等信息受到隐私保护,所有信息仅用于提供服务。
以上《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获得了充分的知情同意权。为此,本人自愿做出以下选择,并签字。
□ 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
□ 不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
签字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告知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州市精神疾病诊疗定点医院
编号 | 单位 | 地址 | 性质 | 诊疗范围 |
1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 | 精神专科医院 | 门诊 住院 |
2 | 练市人民医院 | 南浔区练市镇湖盐中路131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3 | 德清县人民医院 | 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120号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4 | 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长兴精神病医院 | 长兴县煤山镇银杏街 | 精神专科医院 | 门诊 住院 |
5 | 长兴县人民医院 | 长兴县雉城街道太湖中路66号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
6 | 安吉第二人民医院 | 安吉县梅溪镇梅青路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住院 |
7 | 安吉县人民医院 |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699号 | 综合医院精神科 | 门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