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各种困难,全面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依据浙江省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65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以下二级医疗机构经综合评估,拟评定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德清县中医院
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
安吉县人民医院
安吉县中医医院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东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医院、湖州市吴兴区妇幼保健院
湖州交通医院(湖州第六医院)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向湖州市卫健委老龄处反映。联系人:徐月玲;联系电话:0572-2760251。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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