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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 时间:2021-06-29 17:25:11
  • 发布:监督处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科学规范发展。

一、完善信用信息建设

1.规范“双公示”等信用公开。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公示工作,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七日内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做到“双公示”全覆盖、无遗漏。

2.加强信用信息核查。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实施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主动查询使用相关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做到“一事一查”,全面实施相对人信用信息调用(核验)核查,并对不同信息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3.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医师等医务人员诚信档案,推进医务人员诚信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引导医务人员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培育形成“诚实守信,服务至诚”的职业理念和价值观,推进医务人员诚信执业、医患诚信沟通、医疗价格公开透明等工作。

4.深入推广“信用+”场景应用。以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为契机,通过“医后付(医信付)”,继续拓展创新信用便民服务举措,实现“信易医”网上预约挂号服务,为诚信主体在门诊就医、住院预约等医疗服务方面给与便利惠民措施。

二、落实信用监管措施

5.全面推行信用承诺。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等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探索建立住宿场所领域信用评价监管机制,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实施“容缺办理”,助推数字化改革。

  6.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构建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体系,将信用监管嵌入日常工作,结合自查结果、行业信用评价、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不良记分等情况,深化民营医疗服务领域(民营医院)信用评价,综合评定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并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实施联合惩戒。

7.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推进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非法行医等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实施联合惩戒,报送相关联合奖惩案例。

三、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8.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宣传贯彻新出台的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在健康湖州、信用湖州等网站公布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规划方案、约束性文件。进一步健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信用查询案例、信用承诺制案例报送机制,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失信白的披露力度。

9.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主流媒体专版、专栏以及网络媒体专网等各类宣传阵地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行业诚信典型的选树与宣传,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培训,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学习应用,努力培育全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10.丰富主题活动。集合卫生健康职责,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进景区、进机关”等“六进”活动。以“诚信行万里”为主题开展为期一周的诚信宣传周活动,普及诚信文化知识,不断提升社会成员诚信意识。

 

附件: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责任分解

 

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任务清单

 

 

项目

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要求

完成时间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单位

制度建设

1.制订本单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度工作要点。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度工作要点,并于2021年6月底前公布。

6月30日前

监督处

——

2.建立健全医师等医护人员诚信档案

出台制度,开展应用,形成经验做法,并报送1500字以上经验做法材料。

6月30日前

组织人事处

机关党委、医政处、中医处、疾控处、监督处、人口家庭处、市级医院等

信用监管

3.建立信用信息事项应用清单,并按月反馈应用结果。

建立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并公示

每月推进

监督处

各处室

委属各单位

4.建立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财政资金管理、评优评先、信用修复、行业自律等领域,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归集信用承诺、承诺违约数据信息。

信用承诺数据信息归集:年度内新增信用承诺量为2000条以上,全量反馈承诺违约数据信息,数量以信用信息平台核查统计为准。

6月30日前

 

监督处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信处、医政处、委属各单位

5.“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应用。

“互联网+信用”中“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应用规则率达到60%以上。

6月30日前

监督处

执法支队

6.根据国家奖惩措施清单,制订本单位的奖惩措施清单,报送奖惩典型案例。

每月报送1例以上奖惩典型案例。

每月推进

监督处

执法支队

7.深化民营医疗服务领域(民营医院)信用评价。

定期开展评价应用,形成1500字以上经验做法文字材料。

6月30日前

监督处

执法支队

8.探索建立住宿场所领域信用评价监管机制。

出台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评价应用,形成1500字以上经验做法文字材料。

6月30日前

监督处

执法支队


9.推进无证行医、非法行医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报送阶段性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每月推进

监督处

执法支队

信息归集

10.根据《湖州市信用信息目录》,按规范标准通过市大数据平台向市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息。

归集信息及时率不超过一个月;实际归集的信用信息数与应归集的信用信息数(按目录)相符。

6月30日前

监督处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信处、医政处、执法支队、市中心血站

1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七天公示率(及时率)、合规率分别达到100%。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开及时率、合规率达到100%。

每月推进

监督处

执法支队

“信用+”创新应用

12.推进“医后付(医信付)”信用应用场景工作。

出台制度并开展应用;打造成全市十大信用应用标志性场景之一,形成信用应用典型案例。

6月30日前

规信处

委属各单位

诚信宣传

13.个人诚信码宣传

积极推广个人诚信码,发动干部职工注册个人诚信码,开展个人诚信码场景应用宣传

6月30日前

监督处

委属各单位

14.开展诚信主题宣传周活动,及诚信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商超等活动。

结合部门实际,常态性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6月30日前

监督处

委属各单位

15.在信用湖州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诚信宣传活动信息。

每月报送1条以上工作动态信息及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信息。

每月推进

监督处

委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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