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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95/2022-00003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5 14:14:20

2021年,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政策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现将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围绕依法规范,紧抓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完善多部门会商研判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持续促进依法依规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

)围绕法治建设,紧抓信息管理。及时发布市卫生健康委承担的省、市民生实事项目相关信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等有关规定。

)围绕数智赋能,紧抓平台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和数据统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围绕协同融合,紧抓监督保障。优化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信息公开专班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契机,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有待加强。主要是部分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存在偏差 ,对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主动公开范围,救助渠道等理解掌握不够,把申请公开作为信访、投诉的渠道。二是委属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执行不够,少部分单位信息公开面临渠道不够、平台不畅等客观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新条例宣传标语,在公告栏张贴条例内容及解读;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推送新修订条例原文、权威解读等,加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扩大新条例的公众知晓度。

是进一步完善“健康湖州”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平台作用抓好理论培训,采取业务专家“请进来”、学习交流“走出去”等方式常态化学习交流,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提高队伍的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