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全面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依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以下二级医疗机构经综合评估,拟评定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长兴医院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向湖州市卫健委老龄处反映。联系人:徐月玲;联系电话:0572-2760251。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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