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认为,职业病就是与职业相关的疾病。但是与职业相关的疾病都是职业病吗?答案是否定的。与职业相关的疾病除了职业病,还包括工作有关疾病。
什么是工作有关疾病?
工作有关疾病是与多因素相关的疾病,与工作有联系,也见于非职业人群中,具有非特异性。因而不是每一个病种和每一个病例都必须具备该项职业史或接触史。劳动者发生工作有关疾病时,由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会使原有的疾病加重。如长期伏案作业导致的颈椎病、肩周炎,流水线作业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各种类型的职业紧张、夜班作业、单调作业引起的神经衰弱综合征、精神焦虑、抑郁,旷工饮食不规律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建筑工人长期弯腰作业引起的腰背痛这些则属于工作有关疾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实际上的劳动关系,必须是因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而且要符合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之内。职业病具有五个特点:首先是病因有特异性。只有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才可能患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必须有明确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其次是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剂量—反应关系。第三是不同接触人群发病特征不同。由于接触情况和个体差异的不同,可造成不同接触人群的发病特征。第四是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职业病危害人群的健康。第五是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眼于保护人群健康的预防措施。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包括10大类132种,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3678746-27633-51-职业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