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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州市计生协会 关于印发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6-12 09:16:07
  • 发布:湖州卫生健康委

 

  各区(县)委宣传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计生协

    现将《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3612 


 

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高质量推进“湖有善育”加强生育支持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通过开展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持续深化婚俗改革,构建新型婚育文化,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到2025年,建设50个市级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其中2023年建设10个。

二、评估内容和方法

围绕领导重视、体系建设、倡导宣传、基础设施、措施保障、工作创新六个方面,在全市社区(村)开展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委托三方机构湖州市婚姻家庭协会负责评估认定具体任务。

1.区县初评。每年年初,社区(村)对照《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评选标准(试行)》自查自评,填写《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申请表》。由各区县宣传、民政、卫生健康、计生协四部门于6月底前完成初评,择优选取报市婚姻家庭协会

2.市级评定。市婚姻家庭协会根据区县申报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了解日常工作(群众投诉和满意度)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对达到标准的社区(村),经公示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计划生育协会命名为“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社区和村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科室。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加强基层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的合力。要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为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注重破难创新。各地要以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为契机,推动基层人口家庭、宣传服务、计生协重点难点工作解决,创新基层人口工作方法和措施,提升群众生育意愿,提升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

3.及时宣传推广。各地要注重典型引导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在生育友好型社区(村)建设中的好方法,及时将点上实践经验转化为面上工作思路和举措。要加强对生育友好型社区(村)的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附件:1.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申请表

2.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推荐汇总表

3.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评选标准(试行)

 

 

附件1

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申请表

申报单位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建设情况报告(不超800字,包括社区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等,可另附页)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初审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卫生健康局(公章)

序号

社区(村)名称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职务

联系电话

地址

区县评分


















































 

 

 

附件3

湖州市生育友好型社区(村)评选标准(试行)

指标

分值

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估情况

得分

 

重视好

15

建立人口均衡发展管理小组(3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书记任组长,成员明确2分)。

全面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2分);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托育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相关工作纳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2分)。

发挥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将人口均衡发展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行社区全员包干责任制(3分)。

有生育支持措施,并保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业务工作经费3分)。



   

建设好

15

社区(村)有专人负责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业务工作(2分);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基层人口家庭工作规范化发展(2分)。

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生育登记制度、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工作规范(3分)。

建立规范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社区人口均衡发展志愿者队伍(3分);能够定期开展活动,发挥作用(3分)。

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信息互通、服务联动机制(2分)。



 

宣传好

15

开展新时代人口形势和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持续深化婚俗改革,构建新型婚育文化(4分)。

有社区人口学校(2分);有人口、卫生健康的报刊、杂志、书籍(2分);有室外宣传栏或者电子显示屏,宣传人口生育、优生优育政策知识(3分)。

有人口文化长廊、园地等生育文化园区4分)。



 

设施好

15

建有托育机构,形成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3分);社区(村)婴幼儿活动场所齐全(3分)。

建有向日葵亲子小屋,定期开展活动(3分)。

标准化母婴室应建尽建(3分)。

人口家庭、妇幼健康信息化网络通畅(3分)。



 

保障好

30

出生信息上报准确率达95%以上(2分),全员人口库数据准确率95%以上(2分)。

三年内,无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2分)、无婴儿死亡(1分)、无5岁以下儿童死亡(1分)。

婚前医学检查率90%以上(1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1分);产前筛查率90%以上(2分);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98%以上(2分);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以上(2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以上(2分)。

帮助社区(村)家庭解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问题(2分)。

计划生育扶助金及时兑现(2分),有漏发、错发的,每发现1例扣0.5

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特殊家庭扶助档案子系统特殊家庭档案上报及时,全部完成(2分);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达100%2分);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100%2分);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协议医院达100%2分);以上指标每发现有1户未落实的该项不得分。



 

创新好

10

近三年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载体、方法、平台,工作在市、县(区)、镇(街道)有影响,经验得到介绍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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