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一)上级有要求
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国、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2.《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要求加快补齐院前医疗急救短板弱项,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中明确要求提升急诊急救能力。
(二)现实有需求
1.湖州市老龄化程度严重,心脑血管急性事件高发。截至2023年底,湖州市户籍人口60岁以上占比达到30.03%,已达到重度老龄化的程度。2023年湖州市报告户籍人口冠心病急性事件发病1832例(急性心肌梗死占88.54%,心性猝死占7.64%),报告发病率68.17/10万,较2022年有所上升;。2023年全市报告户籍人口脑卒中发病10239例(缺血性脑卒中占83.89%,脑出血占13.41%),报告发病率381/10万,较2022年(359/10万)有所上升。心脑血管急性事件具有高致死率和高致残率的特点,需要快速采取医疗救治措施。
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突发事件多发频发。2023年共报告损伤和中毒死亡2459例,报告死亡率91.50/10万,前五位死亡原因分别是意外跌落、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淹死、自杀和意外中毒,占全部损伤和中毒死亡的75.7%。各类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往往需要部门联合救援,医疗救援是最基础的保障措施。
(三)工作有短板
1.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不完善。由于院前医疗急救站点的设置和日常运行目前未得到财政充分的保障,特别是农村地区,急救站点设置未达到每个乡镇一个或每8-10公里设置一个,导致急救响应时间过长,影响院前急救效率。
2.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由于院前急救人员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特殊而工作待遇又不高,导致急救中心招不到急救医生,主要采取由医疗机构抽调人员的模式,院前急救人员队伍不稳定,能力素质有影响。
3.医疗急救的基层网底和高峰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基层的急诊急救能力和市、区县级医院的五大中心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需通过加强硬件投入、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院前院内无缝对接等措施来提升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
4.群众自救互救意识不强。心跳骤停等急性事件需要现场目击者第一时间实施心肺复苏,一旦错过黄金四分钟,很难救治成功。目前整个社会面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还比较欠缺,亟待全面普及。
二、编制依据
《实施意见》重点参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并结合湖州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拟从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医疗急救网底、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水平、提升公众急救能力水平四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的举措,以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急救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人民群众突发疾病、意外伤害救治需求;并从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等方面提出了工作保障措施。
四、文件起草情况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发文计划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作为《实施意见》的起草部门,在2023年全面加强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实施意见》初稿,通过网站广泛征求社会面意见;并分别征求各有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并进一步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反复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送审稿》。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湖州市医疗急救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