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沈仲夏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剑同志任市中医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副院长职务;
陆周翔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晔同志任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丽同志任市干部保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静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党委委员。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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