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
中医药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市级医院:
现将《湖州市中医药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湖州市中医药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的第一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对中医药人才培养作了明确要求,只有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不断优化中医药人才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才能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医药人才整体素质,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根据《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湖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发挥人才资源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建设“健康湖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供坚实的中医药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培养凝聚一批适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人才数量规模稳步增长,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持作用更加明显。重点推进高层次人才、中青年骨干和基层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全市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
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基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占基层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基层中医全科医师占基层全科医师总数达2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中医精英人才培养
1.做好国家和省重要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推动全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和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杏林工程)的实施,大力推进我市全国第六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全国及浙江省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和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浙江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重大任务。
2.加强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以市中医院为示范,每个县区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争取建设1—2个名中医工作室,通过新型师带徒形式培养一批“读经典、跟名师、勤临床”的中青年骨干,全市共培养学术经验继承人约80名。
3.做好名中医管理工作。开展市名中医和市青年名中医评选活动,新培养市名中医和青年名中医各10名。举办名中医系列学术讲座,强化对名中医的考核和评价。
4.举办中医经方研修班。围绕“善学、会用、能说(即学经典、用经方、传经验)”的要求,组织集中脱产培训,定期开展应用中医经方的疑难病例讨论、临床实践心得交流等学术活动,并以南太湖中医论坛为平台,邀请国内知名中医专家作专题讲座,全面加强中医经方的推广应用,培养30-40名中医经方高级人才。
(二)加强中医骨干人才培养
1.举办基层中医骨干提高班。经集中授课、自主学习、临床跟师等三个阶段,并通过平时考核、理论考试、跟师考核、论文评阅等四个环节,培养50-70名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临床能力较强、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基层中医技术骨干,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临床服务水平。
2.开展中医药特色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炮制和鉴定、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各类培训班,培养一批以中医药服务为主要手段、掌握全科医学知识的基层中医药人员。
(三)加强中医基础人才培养
1.加快招录引进中医人才。鼓励招录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留住基层中医药人员。按照《湖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湖卫〔2014〕140号)文件精神,给予新招录人才成长经费资助,向国家统招全日制中医院校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及基层中医药人员倾斜。采取咨询、讲学、兼职、技术合作等灵活方式引进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技术骨干,及学科建设、科研、管理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短缺特殊人才。争取招收博士研究生1-2名,科研型高层次人才3-5名,每个重点学科(专科)具有高层次中医技术骨干1-2人。
2.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推进基层中医全科医生的培养。加强对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效果,提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得学分达标率。
3.加强中医药人才资源补充。加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和培养工作,按照《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把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作为补齐基层中医药人才短板的重要工作来抓。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举办“西学中”班、“护学中”班各1-2期。主要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见习等方式,培养130-150名具有良好中医药理论功底、熟练掌握现代医学理论技术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规划,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人才培养纳入中医药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把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评价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环境,努力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中医药人才培养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研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人才资源,搭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协同推进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平台。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制定多种激励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加大对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人才培养工作的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人才培养资金和项目,逐步提高中医药事业经费中人才经费的比例,建立多元化的中医药人才培养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中医药人才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抄送: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市人才办。 |
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