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固化城乡居民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养成的良好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和风险防控意识,努力让“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助推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提议,健康湖州建设领导小组于10月30日正式印发《湖州市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分总则、自我健康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医防协同服务、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人才支撑、保障机制、督查考核八个章节,提出了78条具体要求和规定,分别梳理了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个人在健康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等扶持政策以及党委政府的考核监督机制。《管理办法》在自我健康管理中特别强化了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围绕从生命的准备直至生命终止的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阶段,如生命早期1000天(婚前、孕前、孕期、产后)、0-6岁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及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特殊人群明确了政府把应当提供的健康管理措施,
《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关于健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湖州市全面贯彻健康中国战略的积极探索。《管理办法》的全面实施,将推动我市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健康管理工作机制,为数字健康城市建设理清了脉络,以务实举措统筹推进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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