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 OCCUPATIONAL HEALTH 随着医疗的不断发展,医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各种射线装置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危害。有这样的一群人,不仅不能躲避辐射,还要天天面对辐射,接触辐射,他们就是放射工作人员。 # 01 放射工作人员具体有哪些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对放射工作单位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划分。一般来讲,放射工作人员可以分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放射诊疗的放射工作人员、工农业领域的放射工作人员、核工业系统的放射工作人员以及科研、教育、兽医等领域的放射工作人员。 # 02 受到电离辐射侵害后会怎么样 一定剂量的电离辐射作用于人体可以引起组织器官损伤或功能障碍的疾病,即放射性疾病。按照发病时间不同,可分为急性放射性疾病和慢性放射性疾病。按照照射途径不同,可分为外照射放射性疾病和内照射放射性疾病。按照严重程度不同,分为轻度放射性疾病、中度放射性疾病和重度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受超剂量限值电离辐射照射而引起的疾病。 在2013年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有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 03 如何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职业健康检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卫生部令第55号对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作了以下规定。 (1)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在岗期间,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不能超过2年。 (3)离岗时,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 上岗前,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由卫生监督中心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放、辐射防护及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上岗后,放射工作单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由卫生监督中心组织的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计正确佩戴方法:工作期间剂量计应佩戴在外衣左胸前;对于工作中穿戴铅围裙的场合,剂量计应佩戴在围裙里面躯干上;介入操作人员应佩戴两个剂量计,一个戴在铅衣内胸前,另一个戴在铅衣外胸前或左衣领上,“内”“外”剂量计不可互换。如果介入工作人员只佩戴一个剂量计,则应戴在铅衣内左胸前。 在预期外照射剂量有可能超过剂量限值的情况下,还应佩戴报警式剂量计。 转载自:清源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