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规定》精神,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拟整合,组建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州市卫生监督所),经举办单位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州市卫生监督所)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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