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丁忠明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
张鹏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副书记、主任(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职务;
孙泉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职务;
卫绍存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副书记、副队长(副所长)职务;
曹燕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委员、副队长(副所长)职务;
沈建勇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纪委书记职务;
高勇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所长)、纪委书记,免去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委员、副队长(副所长)职务;
付云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玫华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俞梅华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义明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队长(所长)职务;
免去李银国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委员职务。
中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