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频道 >政务公开 >监督执法

部门联动,强化抗抑菌制剂监管

  • 时间:2024-04-25
  • 发布:执法支队

20241月中旬,市卫生健康委收到市检察院线索移送函,提示我市辖区存有违规添加药物的不合格抗抑菌制剂流通。市卫健委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判并组织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支队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市支队通过与市检察院积极对接、美团买药排查等手段,锁定吴兴、南浔、长兴的四家可能存在销售不合格抗抑菌制剂的药房,迅速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上述四家药房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销售记录、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和宣传内容等,同时对在售的2款抗(抑菌制剂膏产品进行监督采样。

检查发现,1家药房存在未及时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的情况,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到位;经检测发现,1款抗抑菌乳膏产品含酮康唑,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药房下架该产品,并对该药房涉嫌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行为立案查处,同时抄送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部门联动,为广大消费者查雷排雷。同时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分清“药”字号和“消”字号产品,“消”字号产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效果。督促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销售抗(抑)菌制剂等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前,应索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资料并存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