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 文件 |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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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卫健发〔2024〕5号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等
9部门关于印发湖州市生殖健康促进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教育局、民政局、医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计生协:
现将《湖州市生殖健康促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湖州市委 湖州市妇女联合会
湖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6月13日
湖州市生殖健康促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殖健康促进试点工作的通知》《高质量推进“湖有善育”加强生育支持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精神,为加强新时期生殖健康服务,提升重点人群生殖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标
以18-49岁高校大学生、新婚夫妇、计划人工流产女性及产后女性为重点人群,创新生殖健康促进服务模式。普及生殖健康促进科普与咨询服务,培育医务督导师、生殖健康社工等社会支持服务资源,构建医院、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生育支持服务系统,提升育龄女性全周期生殖健康水平。到2024年底,全市重点人群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基本避孕服务按需获得率达到≥100%,重复性流产发生率降低。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婚育观念更新行动。构建新时代婚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打造新型婚育文化宣传阵地不少于20个,全年举办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打造生育友好基本单元,建设生育友好型社区(村)、乡镇(街道)、单位和儿童友好医院、星级妇幼保健门诊、母婴室(妈咪暖心小屋)、向日葵亲子小屋。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5A级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等阵地作用,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教育。强化市妇幼健康联合体作用,开发短视频等宣传资料,加强成员单位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消除群众恐婚恐生心理,增强生育意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按职责负责)
(二)实施青春健康促进行动。以妇幼保健机构青年医师、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为核心,发挥“羽飞公益讲师团”“爱心妈妈联谊会”等组织作用,全年为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讲座和咨询指导服务不少于12场。培养青春健康教育师资、共青团志愿者队伍,优化“湖州青年网络”,推进青春健康社团服务和同伴教育,帮助青少年掌握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全年建设青春健康教育基地2个。推广《成长之道》《沟通之道》培训课程,开设高校青春健康教育通识课,开展全面、科学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深化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建立市级专业咨询场所、开设2251885全天候热线,优化专科医院儿少心理科,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性与生殖健康,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全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0场。(责任单位:市计生协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负责)
(三)实施健康生育呵护行动。围绕科学备孕、孕产妇营养、围产期保健、自然分娩及母乳喂养、育儿指导等内容,全年开展生育“全流程”系列健康教育不少于50场。实施常住人口免费出生缺陷三级预防项目,推行“全周期”宣传防治服务,减少因出生缺陷导致的人工流产。加强孕前、孕产期、产后“一体化”管理,支持育龄人群制定生育计划,科学安排生育。妇幼保健机构开设生育咨询门诊,开展女性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减少因无准备妊娠导致的人工流产。探索建立非意愿妊娠的“冷静期”,加强知识宣教和心理疏导,减少重复性流产。严格落实孕产期保健闭环管理流程,加强指导和干预,保障母婴安全,妊娠风险筛查率≥99%。(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计生协按职责负责)
(四)实施避孕服务保障行动。规范产后、流产后避孕服务,以设有妇科、产科的医疗机构为主阵地,以妇产科医师和助产士等为主导,开展产后、流产后避孕节育辅导,做好生育间隔期避孕指导和随访服务,保护育龄人群生育力,产后生殖健康随访覆盖率≥90%,产后、流产后避孕服务覆盖率100%。规范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推动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简化管理流程、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基本避孕服务定点机构监管,提升工作人员知识宣传、技术服务、咨询指导等专业水平。加大基本避孕服务宣传,开展“9.26世界避孕日”等主题日活动,指导育龄群众自主选择适宜的避孕措施。推行“互联网+”服务,建设“湖州妇幼公卫”应用,开展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线上宣传、线上申请。定点机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执行率100%,免费基本避孕药具互联网发放率≥9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计生协按职责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管理,宣传、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按职责分工,共同实施。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目标如期实现。
(二)落实全程管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展理念,贯彻全生命周期、全过程服务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问题导向、统筹协同的原则,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机构支撑、社会参与的生殖健康促进工作格局,完善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指导、医疗转诊有机衔接的服务机制。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联系实际,围绕各目标人群的年龄特征、社会文化背景、重点需求等,优化服务、创新方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殖健康促进有效模式。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交流互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