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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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制定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及医疗、计划生育领域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七)制定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来湖中央领导、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和健康湖州建设,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下设办公室(宣传处)、组织人事处(党建工作处)、体制改革与法规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挂财务审计处牌子)、医政医管处(挂基层卫生健康处牌子)、中医处(挂科技教育处牌子)、疾病预防控制处(挂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牌子)、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挂政务服务管理处牌子)、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挂妇幼健康处牌子)、健康促进与评价处、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

2015年1月,市由湖州市卫生局变更为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1月,由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变更为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湖州市青太路915号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72-2760018

    主要负责人:沈昕耀

      邮政编码:313000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中医药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组织指导全市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卫生健康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学科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指导、协调中医药交流、推广、应用。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指导全市民族和民间医药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牵头研究提出健康湖州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湖州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口、生育相关服务和生育关怀、家庭健康促进等活动。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和权益维护相关工作。协作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协会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浙江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湖州市执行部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等防控工作及综合监测、网络直报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应急能力建设。


    指导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督查、保密、档案、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卫生健康宣传阵地管理工作。


    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医疗行业管理和基层卫生健康的政策、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献血管理和卫生健康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并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医疗保障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协调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组织开展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及医疗、计划生育领域的监督管理。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牵头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和应用质量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重大改革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领域的地方标准,承担重大政策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受市纪委、市监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市监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

    湖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31年,前身为浙江省立医院,承担着湖州及周边4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工作。2005年成为三甲综合性医院,2018年被列为全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2019年牵头建立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2020年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湖州医院,2021年增挂“湖州市肿瘤医院”,2022年获批建设浙江省区域医疗中心,2023年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先后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公立医院党建示范医院等荣誉,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

    医院年门急诊量175万余人次,出院病人9万余人次,手术病人4万余人次。医院现有职工2534人,其中卫技人员2305人,高级职称人员576人,硕博士699人(博士后9人)。拥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5个省区域专病中心,7个省重点扶持/共建学科,1个省中医药重点学科,51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医院是浙江省研究型医院培育单位,获批硼中子、中西医结合防治大肠癌研究联合实验室和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级科创平台、7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拥有胸痛等10个国家级中心,8个院士工作团队和1个大国工匠工作站。

    医院新院区于2020年9月27日启用。一期占地250亩,建设床位1600张;二期规划用地70亩,设计床位800张;三期占地面积100亩,规划建设生命健康科创产业。

    医院以“高水平建设未来现代医院,超常规打造浙北医学高地”的发展战略,在现代治理制度、整合型服务体系等9个方面争创全国标杆,加快铸就“在湖州遇见最美医院,在湖州享受健康生活”发展使命,努力打造全国地市级医疗健康综合体示范样板!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23年,前身是湖州市最早成立的西医院-吴兴病院,是浙北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着湖州及周边地区400多万人的医疗健康服务工作。2013年增挂“湖州市口腔医院”,2021年增挂“湖州市第一康复医院”,医院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全面战略合作单位,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点协作医院。医院现有人民路院区、红旗路院区2个院区。现有职工1600余人,核定床位1200余张,年门诊量近110万人次,出院病人近6万人次,手术病人2万余人次。医院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是国家临床药物试验基地(GCP),医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医院积极为湖州卫健打造全国综合医改先行地贡献力量,2019年成立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成员单位包括吴兴区人民医院,以及埭溪、八里店、东林、织里、道场、妙西卫生院,形成了1家市级三甲综合医院、1家区级二甲综合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含62个站点)的“1+1+6”三级城市健联体模式,实现了市、区、乡镇层面“一线直通、覆盖全域、服务连续”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医院实施“11310系统工程”,以“打造社会信赖、群众满意、职工幸福、感受最好、健康首选的南太湖医学中心”为目标,秉承“厚德精医、博学创新”之院训,树立“以人为本、奉献爱心、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医院精神,坚持“服务大众、关爱职工”的办院宗旨,牢记“敬佑生命、呵护健康”的使命和“一切以健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朝着“建设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大学附属医院”的愿景努力奋斗!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1年2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7年挂牌成立湖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协作医院。2023年5月,成立了上海市儿童医院重症医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湖州分中心。2022年度全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A++,位列全国第19名;2023年度蝉联A++等级,进入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前三。

    目前共三个院区(城中院区、城东院区和城北院区),占地面积25584平方米,建筑面积87415平方米。设有行政科室、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分为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三大部和综合业务科室、医技科室,打破临床和保健分别设置的部门格局,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内容。

    该院为国家孕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和省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现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一个(产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三个(产科、妇科、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市级临床重点扶持专科两个(新生儿专业、小儿外科);市中医药重点专科一个(中医妇科)。省市共建重点学科两个(产前诊断学、妇科学);市医学高峰学科一个(围产医学);市级重点学科七个(产前诊断、生殖医学、新生儿重症监护、妇科腔镜、乳腺病、妇科学、产科学);市级医学创新学科(妇产科护理学、小儿内分泌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源性疾病、早产、胎儿医学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纳入产科亚专科建设单位,乳腺保健门诊和宫颈疾病门诊被纳入妇女保健特色门诊建设单位。是七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产科医疗质控中心、妇科医疗质控中心、新生儿窒息复苏和管理质控中心、生殖保健技术服务质控中心、儿童保健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妇女保健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儿童生长发育质控中心)。

    该院秉承“厚德、精业、尚学”的精神和“把健康幸福带给您”的宗旨,服务于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先后获得“全国儿童保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平安湖州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湖州市中心血站承担全市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检测、制备与供应、医疗用血业务指导以及区县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2020年5月,原市公立医院发展中心(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更名为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湖州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为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挂健康湖州研究院牌子。中心共内设党政综合办、人事科教科、健康监测评价科、绩效评价科、信息管理科5个科室。党政综合办承担卫生健康系统新媒体运行、组织承办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大型活动和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分析报告等工作。人事科教科承担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年薪发放,协助开展委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工作。健康监测评价科承担健康浙江和健康湖州建设的指标监测、技术指导和评价以及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与评价等工作。绩效评价科承担市级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质量控制、检查及评价、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等相关工作。信息管理科承担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服务门户、卫生专网、各类区域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应用技术的推广和指导等工作。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11月,是浙江省首批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原浙江省精神病院。医院以精神、心理和睡眠障碍诊治(包括普通精神科、心身障碍科、情感障碍科、老年精神科、儿少心理科、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司法鉴定、心理应急救援等)为主,老年病科、神经内科、风湿免疫科、疼痛科等特色专科为辅,是一家以“大专科,兼综合”相互保障、共同发展为业务特色,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院区总用地115亩,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核定床位950张,开放床位1050张,设住院病区20个。医院是温州医科大学湖州三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医院,是首个中国心身医学整合诊疗中心、心身医学高级整合诊疗中心、中国心身医学教育联盟基地、全国强迫症诊疗建设基地、全国痛风规范诊治诊疗中心、国家高级认知障碍诊疗中心(建设)单位、脑健康与认知障碍规范化诊疗示范中心试点单位,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联合单位、浙江省精神心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是湖州市精神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湖州市老年医疗中心,是浙苏闽心身医学专科联盟、湖州市老年医学专科联盟牵头单位。

    湖州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是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72年8月,前身是嘉兴地区医药卫生科技情报站,位于长兴路999号(市公共卫生中心内)。主要负责委属卫生事业单位(不包括公立医院)财务日常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评价等具体工作,负责预算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专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的事务性工作;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等考务工作;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以及其他各类培训工作;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伤残鉴定、非法行医类刑事案件中因果关系技术鉴定、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职业病鉴定等各类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的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学术交流和科普宣传活动,负责编辑出版《湖州医学》期刊;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保障等具体工作。

    内设科室:党政综合办、医学考试(后勤管理)科、医学鉴定科、财务核算中心。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州市卫生监督所)于2024年11月由原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湖州市卫生监督所)整合组建,为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设有内设科室21个,职工132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3名,中高级职称64人,高层次人才9人。

    现有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应急检测)和1个市级重点支撑学科(流行病学)。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建立科研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关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共87大类793项,拥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共4大类110项,拥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132项。2024年获批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重点实验室。

    近年来,湖州市疾控中心始终秉承“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争先,扎实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执法,全方位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为打造全国综合医改先行地,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样板地和健康中国示范地积极贡献疾控力量。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全市疾病监测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疫情及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评价,依法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实施监督执法,传染病防控工作巡查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科学研究,是守护湖州市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专业技术与执法机构。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始建于1923年,是浙北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由人民路院区、红旗路院区组成。

           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有国家GCP资质,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曾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原护理部主任邹瑞芳为第35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

          医院核定床位1200张,开放床位1000余张,设有40个临床医技科室,年门急诊100余万人次,出院病人5万余人次。医院职工1568人,卫技人员 1407人,其中医生521人、护士709人。职称结构上,正高153人,副高222人;学历结构上,博士18人,硕士280人。现有党员567名,其中预备党员14名。支部总数34个,实施把“医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务骨干”的“双培养”工程,实现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

           医院实施“学科再建设、科教再攀登、人才再培育、服务再提升”的“四大工程”,积极发展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强化医院内涵管理,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中,医院连续四年排名全国200名左右,位列A等。医院连续7年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


    湖州市中医院始建于1957年,为浙江省最早建立的中医院之一,浙江省重点建设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中医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是湖州师院医学院等多所大中专院校的实习医院。2005年被授予三级乙等中医院,是“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省文明中医院”、“省二级中医院双达标单位”。2004年9月增挂“湖州市惠民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医院占地面积12570.6平方米,建筑面积28868平方米,核定床位400张,设门诊部、住院部、三个街道门诊部、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一个市儿童预防接种中心。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现有省级名老中医1名,市级名老中医6名,市级名中医3人,主任医师17人,副主任医师29人,中级职称人员93人。专科设置齐全,共有临床科室33个,专科及专病科室18个。内科分设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肿瘤内科、内分泌糖尿病专科、高血压病专病、肝胆专病等专病专科;外科设中医外科、痔瘘科、皮肤科、普外科、肿瘤外科、乳腺外科、肛肠专科、男性专科、泌尿外科、蛇伤专科;中西医妇科;中西医儿科;骨伤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喉科;针灸推拿科。其中蛇伤专科为浙江省中医重点专科,骨伤科和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为省重点建设中医专科。医院拥有Philips双层螺旋CT、CR、C型臂X射线成像系统、彩色多普勒、电子胃肠镜、全自动血球分析仪、超声乳化仪、德国Wolf电视腹腔镜、日立胃肠镜等大批先进的仪器设备。中药煎药机的使用解除了病人服用中药不方便的后顾之忧。医院拥有现代化九层门急诊综合大楼和十二层病房大楼,为广大患者提供优美、整洁、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

      医院继承发扬祖国传统医学精髓,秉承“诚信、科学、仁爱、和谐”的办院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院、中西并重、协调发展”的办院方针,以建设“中医有特色,西医发展快”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为目标,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尽力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让病人放心,让人民满意。

      公交方式:1、4、14、15、24路至中医院站

    概况:
      湖州市急救中心自1978年建立至今,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在市政府、市卫生局的关怀、支持下,2002年12月“市急救站整体迁建工程”立项,并被市政府列入2003年度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工程征用土地近20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503平方米,于2004年3月18日实施搬迁,同时成功启用包括GPS功能在内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120调度指挥系统,同年6月通过省卫生厅急救中心执业验收。

      目前,中心拥有监护型及标准型救护车共11辆,部分救护车配置了多参数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电动吸引器、自动呼吸机等车载医疗设备。为求院前急救事业稳步发展,我们规范了内部管理体系,实行院前急救专业的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制度,以“队伍拉得出,技术拿得出,服务亮得出”为工作着重点,抓实处,出实效,同时与各大医院急诊科联动,为病人提供院前急救、院内抢救和抢救后监护(EMSS)的“绿色通道”一条龙服务,使我市院前急救专业机构的硬、软件水平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2005年,我们先后建立了德清、安吉、南浔急救分中心,在高速公路、红丰、织里医院设立急救点,缩短急救半径,为抢救病人的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开展了“取得实效”和“群众满意”活动和“自救互救,急救中心在行动---让急救知识进入百姓家”为主题的社会互动活动,定期到企业、社区、农村、民工区传授急救知识,提供免费测血压、做心电图、针灸、健康咨询等服务计1500人次。在确保完成急救任务的同时,完成了“非典”期间可疑病人的接、转、送重任、完成了热带风暴“蒲公英”带来的太湖翻船抢险救援重任、完成了湖州市南浔区教育系统在台州突发翻车事件的紧急救援重任;完成了湖州市“10.8”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重任;参加了台风“麦莎”、“泰利”、“卡努”等应急处理、“长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湖笔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任务;参加了我市组织的各项演习、演练活动,经受了社会对我们急救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的考验,受到了市领导和市卫生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2006年急救出车8418人次,救护车行驶35.6万公里,日平均出车23.1人次,日平均行驶976公里,较前十年的日平均出车8.66人次、日平均行驶921公里,上升166.7%和6%。

      主要职责:
      为急症病患者提供急救医疗服务。院前急救,危急重病症初步诊治与抢救护理。